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宣传采购项目(省级党报宣传)中标公告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2-07-11 20:18:49

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(发改价格[2015]299号)文件执行,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,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%,8000元整。

  中标范围:为向外界充分展示长春新区良好的区域环境和特色,进一步扩大长春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  地址: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(8号楼)11层1111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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